其實跟現況沒有關聯。
只是在經歷香港行前一晚的失眠所導致的虛空,我就點閱了你們的官網。
洋洋灑灑的,滿是飄逸著四個年輕人所經營出來的成就。這背後也許有更多人,但不在我思考的範圍裡了,所以簡略。
最近新認識的朋友,有些很喜歡你的音樂,你們的音樂。
那是幾個孩子,那是幾個聽英搖的少年。
他/她們做了牌子,上面寫滿了你們的名字,寫上對你們的認同,載錄了他們對你們的崇拜。他們有搖滾的精神,他們照片裡除了紀錄你們的表演,也用他們自己的眼光記錄了搖滾的信念,不只是每一場音樂季、樂團節、還有他們的生活,文字,都在用搖滾的核心去表明了他們所屬的次文化族群。究竟,搖滾,能被當作形容詞用來形容怎樣的生活型態?是那些過於反叛的,屬於david Bowie式的華麗、還有Bob Dylan般的詩意,這兩者早已豎立了搖滾的典範與經典意義。或是【成名在望/Almost Famous】裡對搖滾的界定,還是【搖滾芭比/hedwig and the angry inch】裡那般對搖滾的無奈,至少,是對於性別而後信仰的無力感。又或者是【搖滾世代】裡的正反衝突、【九歌】裡的搖滾式性愛,是【革命前夕的摩托車日記】、【愛情不用翻譯/ Lost in Translation】、【凡爾賽拜金女/ Marie Antoinette】的配樂?關於書本、電影、文字、照片、生活的種種,到底什麼是搖滾,我怎麼還是不清楚,可是卻依稀摸的到,你所描繪過的、你讚揚過的,搖滾的日子。甚至,慢慢的從你搖滾的日子,我聽起了我的花草系搖滾、找到自己耳朵舒坦的搖滾樂,不經意之間,你的搖滾改變了我看世界的某種方式。是比較有趣了些,或者,好吧!它改變了不少我的信仰。
我拾起耳機聽的竟是你過往嚮往的青春狗日子。(這是一個很搖滾的說法...)
我喝的酒,有你狂放不羈的年代,摻雜其中。
我只是在小酌,只是在消費,一個幾乎不成型了的你。
於是你們有數不完的表演記憶,我有我數也數不完的搖滾日記。
然後我開始思考當我重新把你又拖上了檯面,多少人會說:「你究竟好了沒有?」或是難免下次又有人冒出頭來說我就是看不開。諸如此類的行為,實在是很不搖滾的精神。對著過去的緬懷,用力的潑灑著狗血所嗆出來的眼淚,是不是就是一種很有古味的搖滾見證?是不是就可以像是畫面裡崩洩的主唱甩著mic,嘶吼出對既有壓力的抗爭。抗爭,本來就是一種搖滾。
可究竟這是濫情還是搖滾?
濫情當然...
所以我開始收起了欲「搖滾」的俗套,成為標準化成人該有的樣子,像是替天行道裡的富翁人質,他說:他也有憤世嫉俗的年輕歲,抗爭、社會運動、左派思想、激進分子,但是他收起了那些,而他現在是資本主義下的一枚棋子,他是個百萬資產的棋子。
當然我們不會是百萬富翁,可是我們不是卡斯楚,我們無法一輩子,對信仰做膜拜。想說的是,時間早就跳躍到了下一個進程,而我對你的想法,只有兩個字-搖滾-這個空泛的字眼。就當這只是一段,對自己的辯護。其實,是多麼不重要又瑣碎的交代...。
好一個失眠夜的思考,卻是在不失眠的夜晚,在我從香港回到台灣之後所做的附註。把文章起始的那天(2/27凌晨)到現在(3/2凌晨)做一個連結。
Tuesday, February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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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人人心中都有個佛地魔
是信仰 是主義 是偏見
不會有定論
你要走過這段
會變成信仰 變成主義 變成偏見
誰也不知道
也沒有人說
他該被處理為信仰 處理為主義 處理為偏見
沒有固定定位
看完蘇格拉底
了解世事恆變
有其型態 也有其美
淡然處之 冷眼旁觀
梗雖老 老的是旁人的問題與意見
真正對梗有意義的 只有自己
別人怎麼說 怎麼安慰 怎麼冷語
自己的梗只有自己吃的出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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