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6, 2008

我的後「搖滾」日記之爛梗一直提。

其實跟現況沒有關聯。

只是在經歷香港行前一晚的失眠所導致的虛空,我就點閱了你們的官網。
洋洋灑灑的,滿是飄逸著四個年輕人所經營出來的成就。這背後也許有更多人,但不在我思考的範圍裡了,所以簡略。

最近新認識的朋友,有些很喜歡你的音樂,你們的音樂。
那是幾個孩子,那是幾個聽英搖的少年。
他/她們做了牌子,上面寫滿了你們的名字,寫上對你們的認同,載錄了他們對你們的崇拜。他們有搖滾的精神,他們照片裡除了紀錄你們的表演,也用他們自己的眼光記錄了搖滾的信念,不只是每一場音樂季、樂團節、還有他們的生活,文字,都在用搖滾的核心去表明了他們所屬的次文化族群。究竟,搖滾,能被當作形容詞用來形容怎樣的生活型態?是那些過於反叛的,屬於david Bowie式的華麗、還有Bob Dylan般的詩意,這兩者早已豎立了搖滾的典範與經典意義。或是【成名在望/Almost Famous】裡對搖滾的界定,還是【搖滾芭比/hedwig and the angry inch】裡那般對搖滾的無奈,至少,是對於性別而後信仰的無力感。又或者是【搖滾世代】裡的正反衝突、【九歌】裡的搖滾式性愛,是【革命前夕的摩托車日記】、【愛情不用翻譯/ Lost in Translation】、【凡爾賽拜金女/ Marie Antoinette】的配樂?關於書本、電影、文字、照片、生活的種種,到底什麼是搖滾,我怎麼還是不清楚,可是卻依稀摸的到,你所描繪過的、你讚揚過的,搖滾的日子。甚至,慢慢的從你搖滾的日子,我聽起了我的花草系搖滾、找到自己耳朵舒坦的搖滾樂,不經意之間,你的搖滾改變了我看世界的某種方式。是比較有趣了些,或者,好吧!它改變了不少我的信仰。

我拾起耳機聽的竟是你過往嚮往的青春狗日子。(這是一個很搖滾的說法...)
我喝的酒,有你狂放不羈的年代,摻雜其中。
我只是在小酌,只是在消費,一個幾乎不成型了的你。
於是你們有數不完的表演記憶,我有我數也數不完的搖滾日記。

然後我開始思考當我重新把你又拖上了檯面,多少人會說:「你究竟好了沒有?」或是難免下次又有人冒出頭來說我就是看不開。諸如此類的行為,實在是很不搖滾的精神。對著過去的緬懷,用力的潑灑著狗血所嗆出來的眼淚,是不是就是一種很有古味的搖滾見證?是不是就可以像是畫面裡崩洩的主唱甩著mic,嘶吼出對既有壓力的抗爭。抗爭,本來就是一種搖滾。

可究竟這是濫情還是搖滾?

濫情當然...
所以我開始收起了欲「搖滾」的俗套,成為標準化成人該有的樣子,像是替天行道裡的富翁人質,他說:他也有憤世嫉俗的年輕歲,抗爭、社會運動、左派思想、激進分子,但是他收起了那些,而他現在是資本主義下的一枚棋子,他是個百萬資產的棋子。
當然我們不會是百萬富翁,可是我們不是卡斯楚,我們無法一輩子,對信仰做膜拜。想說的是,時間早就跳躍到了下一個進程,而我對你的想法,只有兩個字-搖滾-這個空泛的字眼。就當這只是一段,對自己的辯護。其實,是多麼不重要又瑣碎的交代...。
好一個失眠夜的思考,卻是在不失眠的夜晚,在我從香港回到台灣之後所做的附註。把文章起始的那天(2/27凌晨)到現在(3/2凌晨)做一個連結。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人人心中都有個佛地魔
是信仰 是主義 是偏見
不會有定論

你要走過這段
會變成信仰 變成主義 變成偏見
誰也不知道

也沒有人說
他該被處理為信仰 處理為主義 處理為偏見
沒有固定定位

看完蘇格拉底
了解世事恆變
有其型態 也有其美
淡然處之 冷眼旁觀

梗雖老 老的是旁人的問題與意見
真正對梗有意義的 只有自己
別人怎麼說 怎麼安慰 怎麼冷語
自己的梗只有自己吃的出味道